问题 | 土地证继承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办土地证继承需要在30日内办理完毕。办理土地证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好久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具体时间应以实际情形而定。但是一般从受理登记之日起,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如何办理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3、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必要时进行实地查看; 5、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房屋拍卖产权变更要怎么办理 房屋拍卖产权变更的流程如下:1、拍卖成交后,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过户登记申请;2、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4、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1、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它规定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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