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国刑法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怎么立案?
释义
    中国刑法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如果所涉及到的金额50万元以上的情况之下,将会对其进行立案。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法律责任是什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