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逾期未审验怎么办 |
释义 | 机动车检验必须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逾期未检验的是要受到处罚的。机动车超过年检日期未进行年检的应该先去处理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的处罚,然后再去申请年检。逾期年检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先处理好违章及拖检(罚款200扣3分)交好款。若车辆异地年检需提前在车辆注册地办理车辆异地年检委托书。(2)然后到相应车管所办理年检。(3)需要携带好以下证件: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副本、车主本人身份证、三角警示牌都带好。(4)主要检查项目:车辆外观(包括车身喷漆、加装踏板、更换排气、个性图案)与行驶证上照片不符的;车辆车架号及发动机号不清楚的、涂改的或者与行驶证上不符的;若车辆有违章未处理的、年检过期的、丢失行驶证的、未续期购买交强险保单的,需先处理好再年检;车辆主要指标:尾气排放、制动性能、灯光强度与偏差等,均不能通过年检。 一、汽车年审的流程 年审流程:1.外观检测:到达检测场后,第一步是外观的检验,车主需要把车辆停在专门检验外观的场地,把车辆中的灭火器和三角警示牌准备好,并把车辆的发动机舱盖和后备厢打开,等待工作人员检验;在外观检验时,工作人员会拿出两张表格,分别是机动车检验记录单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有的检测场是需要车主自己去业务大厅领取这两份表格的)。工作人员会检查并记录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数据,同时还会查看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当工作人员检查外观合格后,会在表格的外观这一项签字;外观检测需要注意的是,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这样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还有车身的颜色、外观是否与行驶证上的照片一致。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在自己的车上贴一些个性车标,这在验车时是不会通过的,车主需要先把车标清理干净,才会通过外观检验。不过也有特例,“实习”标等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审批的合法车贴是被允许的。如果你是新买的车也不要马上贴上自己喜欢的帖纸,需要在上牌完成之后再贴。还有就是,按照规定前排车窗三角窗夹角处不能贴膜,这里需要留出良好的透光性为驾驶员观察两侧后视镜提供便利,所以此处一旦贴膜,将不能通过验车。缴纳检测费用、录入信息。当外观检查结束后,工作人员会把表格交给车主,并通知车主去交费手续大厅交费。交费后,车主就要把本人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交给工作人员,他们会在系统中录入车辆的年检信息。这些都结束后车主就可以拿着表格,等待上线检测了。 2.上线检测:上线检测主要检查车辆的尾气、刹车、灯光、底盘等内容,只要车辆没有改装或故障,这些检测基本都能通过;当车主把车开到检测间门口排好队后,会有检测人员把车辆和表格接过去。这时车主只要到最后的拍照处等待就可以了。这里提醒一下喜欢改装的车主们,在年检之前,先把自己的爱车恢复成原来的模样,不然不会通过年检的。上线检测结果。在上一步的检测中,如果有不合格的项目,工作人员会通知车主,让车主结账后自行进行检修,检修后再来重新年检。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相关规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也就是说,车主必须在二十日内做完车辆的年检,如果第一次检测不合格,车主一定要注意尽快检修,千万不要过期。检测合格的车辆,车主会拿到已经签好字的表格。这时,车主要拿着表格并把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摆在车辆后面,有天窗的车辆需要把天窗的后部翘起,等待工作人员拍照。当车辆拍完照签完字后,车主就可以去总检处办理最后的手续了。检查交强险单据等。到这里,年检的大部分工作就已经完毕了,最后就是把表格和交强险单据等交给业务台,由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数据录入。最后会把代表年检合格的车标发到车主手中。至此,车辆年检的全部过程就结束了。 二、汽车提前多少天年检 汽车可以提前90天年检。 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交强险副本、路桥票;《第一联黑色》、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 汽车年检的内容: 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现在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修正)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修订)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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