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月薪4万交7745元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月收入在35000至55000之间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月收入在35000至55000之间的速算扣除数为2755)。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0-5000)×30%-2755=774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