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一同移送。如果两个法院相距较远,法院采取邮寄的方式移送卷宗,同时移交诉讼费很麻烦,时间很长,法院可以将诉讼费退还给原告,由原告自行向被移送法院交纳。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移送案件时,诉讼费用一并移交到接收的法院,如果是刑事案件移送的,退还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