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得交诉讼费吗 |
释义 |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还要不要交诉讼费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异议成立时法院是不会收取费用的,异议不成立才要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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