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该条款是与法律相违背的,是违法的,属于无效的条款。 辞职 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属于无效的条款。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合同 ,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 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 劳动合同无效 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 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