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政供养人员是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公职人员,涉及范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财政供养人员,仅指政府机关人员,又称国家公务员,在国外称政府机关雇员或文官。 广义的财政供养人员,又称公职人员,在国外称政府雇员,不仅包括政府机关人员,还包括由财政供养的公共机构人员,如公立机构的教师、医生、环境卫生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等,相当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人员。 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政府机关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政党机关人员和社会团体机关人员;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等公立部门人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