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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青岛地区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释义
    农村养老保险,是一项国家为加快建立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的社会保险利民政策
    日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1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惠及青岛市104万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近期全部发放到位。
    近年来,青岛市建立和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按照国家制度设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从近年情况来看,这两部分待遇呈现“双增长”的趋势。一方面,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青岛市自2010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已先后7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比国家标准高112元。另外,2019年青岛市还建立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政策,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5元、10元。另一方面,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不断提升。青岛市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开展基金委托投资运营,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着力提高个人账户基金收益水平,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自身养老保障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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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1: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