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划分给配偶和父母? |
释义 | 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赔偿权利人是分配主体,赔偿金属于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与遗产分配不同,赔偿金应由家庭成员共同取得,未请求分割则不主动分割,请求分割且未明确赔偿项目则视为物质与精神损失的混合赔偿。赔偿金属于受害人近亲属,不受债权人请求权限制,债务不能扣除赔偿金。 法律分析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拓展延伸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来进行规定的。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死亡赔偿金应当优先给予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果没有配偶或者配偶已故,则赔偿金将分配给父母。如果父母已故或者无法确定父母身份,则赔偿金将分配给其他法定继承人。具体的分配比例和金额会根据工伤程度、赔偿标准、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此外,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赔偿金分配,如有遗嘱等情况,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总体而言,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合理公正的分配。 结语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是基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性质,旨在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进行赔偿。与遗产分配不同,死亡赔偿金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时,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死亡赔偿金具有人身专属性,只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不可被债权人抵债或赔偿义务人扣除债务。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优先给予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根据工伤程度、赔偿标准、家庭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以确保合理公正的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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