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会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规定是: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定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然后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