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夫妻应自行协商分割共有房产,如无法协商,法院将按以下情况处理:(一)双方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二)一方主张所有权,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拍卖或变卖房屋,分割所得。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对于共有房产的分割方案应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无法协商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依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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