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是否需要犯罪记录证明? |
释义 | 结婚登记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符合规定的,将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 结婚不需要无犯罪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结婚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拓展延伸 结婚是否需要犯罪记录证明?按照法律规定,结婚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等,无配偶且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其中,户口簿和身份证是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无配偶且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自然人可以结婚。因此,结婚是否需要犯罪记录证明,答案是否定的。 结语 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一步,但并不需要无犯罪证明。只要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符合条件的即可发给结婚证。此外,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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