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军婚中前配偶的追债和财产分配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前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债务。而对于财产分配问题,则需要依据婚姻状况、财产来源、共同生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若双方已离婚,并且财产分割已由法院判决或达成协议,前配偶无权再进行分割或追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夫妻一方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常意思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编第一百三十九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编第一百四十六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处理财产问题,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