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根据该条款,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包括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不同情形有不同的计算方式。此外,文章还提到了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计算方法,以及解除合同的证据要求。特别提示用人单位在解除处于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时要提供充足证据支持。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是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没有劳动者与录用条件不符的相关证据,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一些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是考察员工表现与能力的过程,如果用人单位对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不满意,随时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此特别提示用人单位,在与处于试用期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提供充足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具体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且协商未能达成变更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根据不同情形而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可按经济补偿金总和乘以150%再乘以n计算。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包括应得工资收入的25%和医疗费用的25%。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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