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被裁后有哪些权利 |
释义 | 员工被裁后的权利有: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如果你属于其中一类情况,单位就不应将你列入裁员名单。第二,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第三,有被老单位优先录用的权利。如果你在被裁员以后的半年内,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了,但不满意。这时,你发现老单位(裁减你的单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报名应聘,而单位有优先录用你的义务。当然,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第四,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按被裁员工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这里的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而非单指基本工资。如果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补偿的期限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的,每满一年,就有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员工享有哪些社保权利 企业员工享有如下社保权利:1、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目前,医疗保险实行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劳动者如若生病住院,在约定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规定费用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企业和就医者合理分担;劳动者如若失业,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生病,并在户籍所在地的地段医疗或医疗管理部门的指定医院就医的,可以申请医疗补助金;劳动者到达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凡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包括1992年底以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凡1993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满15年的均能按月终身领取养老金。2、对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权。劳动者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时,可以对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的若干规定》,了解、监督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同时,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职责,如为劳动者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时发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结算单、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等,予以监督检查。3、查询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权利。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信访、职业介绍机构等部门,了解、知道国家和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如果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记录的内容,或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结算单有疑问,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4、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社会保险违规违法行为的权利。劳动者如果发现单位具有侵犯个人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违犯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如果职工怕因此被炒鱿鱼,也可以离开单位后的60天内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可追溯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如果发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的工作或是经办部门的工作人员有违犯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的,也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员工旷工公司有权利罚款吗 对员工旷工的处罚我国劳动法是没有规定的,要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而定,一般的处罚是扣发当天的工资,如果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可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20%的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风险提示:员工违纪的处理应当分情况处理。如员工存在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形,可以根据员工每月的工资/工作天数/每天的工作时间得出每小时的工资金额,再按照缺勤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每月劳动时间一般按21.75天计算,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 企业有权利给员工安排休假吗 企业有权给职工安排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人社部[2023]17号,《人力资源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处置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带薪年休假安排实行“共议单决”,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企业都可以统筹安排年休假,“与职工协商”只规范决定程序,而不影响企业单方面决定。所以,企业安排年休假需分2步走:第一就是考虑职工意愿,第二是单位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就是说,企业需要安排实施的是共议单决的一个形式,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企业都可以统一安排年休假。与职工协商只是规范决定程序,而不影响企业的单方决定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单位之前和员工产生年休假纠纷败诉就败在这通知上。HR认为已经告诉员工年休假安排,且年休假的钱也给到位了,可到最后的他却没有证据证明。所以,HR给员工安排年休假的时候,一定要把年休假的通知发给员工,并且保留通知证据,证明安排已经送达给员工。养成证据思维,企业才能在劳资纠纷中处于优势地位。 股东权利有哪些 具体地说,股东的权利为: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4.股东知情权;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股东有哪些权利 1、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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