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相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第一,以企业外部的报表使用者作为直接的服务对象,定期提供企业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和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同时也为企业管理当局提供加强内部和管理所需要的会计信息。第二,财务会计以化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第三,财务会计有一套规范体系,以保证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特点有三,一是以企业外部的信息使用者为直接的服务对象,二是有一套约定俗成的会计程序和方法,三是有一套系统的规范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一百六十五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