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是: 1、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2、致使他人遭受了2千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3、进行了3次以上强迫交易行为,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他人购买5千元以上的伪劣商品,或非法获利1千元以上的等。 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为: 1、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交易罪的情景有: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 综上所述,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