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项,在看守所大门附近找保安登记。第二项,向站岗士兵出示通行证和执业律师证,并且告知律师会见以及同行人数。第三项,在看守所办事中心律师的会见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第四项,如果是三类特殊案件,来看守所之前,刑辩律师得向侦察机关提交会见申请书,并由侦查机关发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