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曾经判过缓刑还能判缓刑吗 |
释义 | 可以,除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外,对于其它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虽然曾经被判处过缓刑,但再犯罪后仍有适用缓刑的可能。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一、被判缓刑会不会有案底 被判缓刑有案底。缓刑又被称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一般指的是对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且如暂缓执行期间确实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的,即规定一个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限内,犯罪人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判缓刑的条件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轻微; 3、犯罪分子具有悔罪表现; 4、犯罪分子没有再犯危险性,而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不利影响。但是,对于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 二、判缓刑如何判? 根据我国刑法典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第二、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第三、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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