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中买方没有购房资格算违约。理由如下: 1、买卖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于限购政策、购房资格有一定了解才签订买卖合同,没有购房资格签订买卖合同,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主要原因,买方应该负主要责任。 2、这个情况下,卖方主张买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另外一个前提是自己已全面妥当地履行了合同义务,没有违约。 3、签订这一有效、但是在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合同,除了买方负主要责任,卖家也有一定责任,买方的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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