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避免出现老师在校不作为,课后开设辅导班“以权谋私”的行为,教育部出台了相关规定,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如果被举报后经查属实,该教师会被撤销教学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一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