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异地离婚要怎么办 |
释义 | 异地离婚的办法:一般不得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即当事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本人不在中国居住、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形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当事人要起诉离婚的,应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从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两个方面共同确认。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至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一、级别管辖 (一)一般情况 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民诉法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因此,起诉离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该案的第一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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