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30未婚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因为我国要求一户一宅,因此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如果家里人口较多,在子女成年以后,想要再次申请宅基地建房只有通过分户的方式,然后向当地政府提交申请,才能再次获得新的建房资格,私自建房是违规。当然分户也有相应的要求,所以申请宅基地与结婚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一个家庭户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即使没有结婚,也是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的。 二、宅基地的特点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三、宅基地怎么申请和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使用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