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是由单位给还是劳动局给 |
释义 | 失业保险金不是由单位或者劳动局给的,而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年以上的; 2、劳动者不愿意中断就业的,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用人单位通过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符合上述三条规定的失业人员,可以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受理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失业金怎么领取呢? 领取失业金需经过以下手续: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失业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且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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