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签署的社保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社保是必须缴纳的,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无效。劳资双方协议不缴纳社保费违法,无法执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帮助购买社保,保障劳动者权益是国家强制性要求。 法律分析 无效。公司员工不愿意购买社保,要求写份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是没有用的,社保是必须缴纳的。劳资双方协议不缴纳社保费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因为这个协议本身就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本身就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在劳动者提出补缴、劳动仲裁时用人单位依然是要为其补缴的。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通常公司都是让员工过了试用期才能购买,本人是可以要求公司单位帮忙购买社会保险的,这样会在自己每月工资扣除相应的保险部分。要意识到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是国家强制性要用人单位必须执行的,利国利民的保障措施。 拓展延伸 员工社保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及争议解决方式 员工社保协议是雇佣关系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员工签署的社保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确保雇主履行社保义务,保障员工的权益。若发生争议,解决方式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协商是首选,双方可通过对话解决分歧。若协商无果,可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调解,或者选择提起诉讼。仲裁是一种快速、低成本的解决方式,而诉讼则是通过法院审理解决争议。维护员工社保权益,确保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得到充分保障,是雇主和员工共同的责任。 结语 员工社保协议是雇佣关系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员工签署的社保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确保雇主履行社保义务,保障员工的权益。若发生争议,解决方式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员工社保权益,确保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得到充分保障,是雇主和员工共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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