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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赠与与买卖的区别有哪些
释义
    1.房产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2.房产买卖,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需要支付对价的。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一、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儿子吗
    夫妻双方作为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人,依法可以自由处分其房产。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赠与系单务合同,受赠人一般无需付出对价,是纯获利益的合同。也就是说,夫妻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对此法律上并不禁止。
    二、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由于车辆质押业务中,如果出借人只是控制了车辆,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不能对抗第三人,也不能控制车辆所有权证或行驶证等证件,借款人将车辆卖给第三人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出质人将车辆出卖的风险在法律程序上来看,操作起来不存在任何障碍。
    若质押合同未到期,而债权人将质押物卖给第三人。现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此而发生了纠纷。那么现在质押物应该归谁?关键要看第三人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质权人没有权利处分该财产。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则质押物归第三人,否则仍然归质押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适用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这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主观条件,即受让人在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即不存在恶意的想法,如侵占、非法受让等主观心理。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这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客观要件。即受让人在受让动产或不动产时已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如果受让人在受让动产或不动产后,并未支付合理的对价,即未履行相应的义务,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行为外,通常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这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形式要件。也就是说如果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没有登记,不需要登记的没有交付给受让人,也就是转让的行为还没有完成。
    三、离婚之后需要过户房子吗
    离婚后不一定要办理房产过户。
    一、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共有的房产,则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若只有一方想要房产的,该方可以支付另一方应分得份额的对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产过户;
    二、若夫妻双方暂不想分割房产的,也可以维持共同共有状态,不用办理房屋过户。
    三、如果是一方个人拥有的房产,原则上是不用分割的,更不用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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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1: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