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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计算有期徒刑的服刑期
释义
    应这样计算有期徒刑的服刑期: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执行以前被告人被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公安羁押时间可以抵扣服刑期吗
    公安羁押时间可以抵扣服刑期。判处管制的,先前羁押一日抵2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一日抵1日。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判刑是从逮捕那天起算吗
    刑法中主刑的刑期计算是: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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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2: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