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可以要回,女方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