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现场调查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逃逸肇事者应在查获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若需要检验、鉴定证据,应在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认定书。 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确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在事故发生后一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例如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此外,如果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或复杂的责任认定,期限也可能会相应延长。因此,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期限计算方法,以确保及时办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手续。 结语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定的。一般情况下,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一定工作日内完成。但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在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期限可能会延长。此外,涉及人员伤亡或复杂责任认定的事故,期限也可能相应延长。当事人应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期限计算方法,确保及时办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