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查、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二、如何定性为道路交通事故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本案中,事故的地点虽然发生在AA港内,但由于AA港为半封闭开放式港口,机动车和行人可以自由出入,故事故的地点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的范围。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本起爆炸事故既有过错的因素亦有意外的因素,过错主要体现在车主王某疏于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及赵某的疏忽大意(未先排气再更换)。意外主要体现在本死亡事故并非一定不能避免,有很强的偶然性。本案爆炸死亡事故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的定义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