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可以。办理房屋过户即可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六条 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依法变更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曰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