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休一年要清空合法吗 |
释义 | 不合法 调休清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加班主要分为加点,休假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三种。 加点是在同一个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外增加工作时数,加点是按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是按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按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只有休息日加班是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而安排调休。如果公司不区分加班种类一概按调休处理且要求在年底用完,那么,显然是违反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的。 法律关于调休的规定如下: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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