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低公积金标准如下:住房公积金最低比例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 公积金最低基数: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男性劳动者可以缴存到60岁,非女干部劳动者可以缴存到50岁,女干部劳动者可以缴存到55岁。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