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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赠与公证要什么流程
释义
    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如下: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赠与人未婚的,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在本辖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赠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需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赠与声明书;
    (3)赠与房产的权利凭证;
    (4)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公证员核对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询问当事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并制作相关的公证笔录。
    三、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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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