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利率标准时怎样的 |
释义 | 借款利率标准是: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上限,无下限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订立时,双方可以约定相应的利息,且约定的利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于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怎么写? 约定借款合同逾期违约金时,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范围内,自行协商确认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无效。 二、高利息借款起诉生效吗 根据最新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因此,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有效。 三、合同中同时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应如何处理 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处理方案是: 1、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是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约定的利息或罚息本身就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必要考虑违约金的调整,直接驳回违约金的诉请即可; 3、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应当均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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