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钱时自愿还了利息,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案例简介: 小张向小李借款10万元,约定六个月还清,并写下了借条,但是借条上和双方口头上均未提及利息问题。六个月期满,小张如约还款,自己心里觉得过意不去,就主动算上5000块钱利息,一并还款105000元,小李收下,并未说什么。过了两天,恰逢某品牌的手机发新品,小张呢,十分中意,顿时呀,对多还利息的事儿有些后悔了,于是想找小李要回来,可行吗? 阜阳律师崔辉群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多还利息可以视为贷款人对借款合同的一种修订,出借人收下,代表默认同意。此时啊,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已经修订为含利息,并且已经履行完毕,无法要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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