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必须缴纳非法行医罚款吗? |
释义 | 《刑法》对非法行医进行了明确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的罪行。根据司法解释的修正,情节严重的非法行医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不缴纳罚款的非法行医,人民法院将采取强制缴纳措施。 法律分析 非法行医的罚款必须交,如果不缴纳的,会被人民法院强制缴纳。 非法行医刑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三)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四)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非法行医行为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将面临刑事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不缴纳罚款的人,人民法院将采取强制缴纳措施。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三)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 (三)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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