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如果醉驾被判处拘役的,肯定要被解除其所担任的公职。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被判处拘役的,肯定要被解除其所担任的公职。拘役是我国刑法的一种,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之所以被判处拘役,只是犯罪情节较轻,但仍然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