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或者申请追加第三人。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是被指控为侵犯了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的民事权益发生争议,而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被告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 1、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 6、有权参与法庭审理,有权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7、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8、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