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对无效婚姻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效婚姻是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一、无效婚姻的存续期间怎么计算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视为自始不存在,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无效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如何处理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重婚导致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重婚坐牢前婚姻能解除吗 重婚坐牢前婚不会解除,解除的是无效婚姻,也就是重婚两人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财产关系按照共有关系进行处理。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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