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技术合同认定需要收取经费吗? |
释义 | 1、办理技术合同认定需要收取经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技术合同登记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保证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目前青岛地区在认定技术合同的时候不收费 根据《关于停止收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费的通知》 第一条 依据青岛市科技局、青岛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国税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青岛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我市技术合同服务的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行业管理工作。停止收费后,青岛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享受专项资金的补助额度为全市上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的万分之五。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行业服务、技术合同服务机构的认定和考核、市技术交易市场运行维护等业务支出。 第二条 经认定的技术合同服务机构,根据行业服务规范开展技术合同服务工作。停止收费后,技术合同服务机构享受专项资金的补助额度为该机构上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的千分之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技术合同服务质量、促进技术交易等业务支出。 一、对于公司谁去办技术合同 由公司的管理人员或者负责人、法人来办理技术合同,具体情况下还要到当地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处理。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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