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首先考虑适用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普通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经常居住地原则、各被告人法院管辖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遗产纠纷可以到哪个法院起诉 遗产纠纷的诉讼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 二、赡养纠纷是法院管辖吗 赡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几个被告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