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对开庭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在两个小时左右。但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故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具体每次开庭所需要的时间。如果遇到当事人人数众多,证据复杂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特殊情况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还有几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审理案件的流程等的相关事项都是既定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必须要遵守这些规定。但法律规范对于每次开庭审理案件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并没有限制,所以法院是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