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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后方能实施房屋拆迁
释义
    拆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后方能实施房屋拆迁,分别是:已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已发布《拆迁通告》;已进行入户调查;已公示评估结果;已送达评估报告;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已发放、领取补偿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政府拆迁应具备什么条件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
    首先应当将征收房屋的决定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布,公布的内容还应当包括征收目的和补偿标准等;其次村民凭借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补偿登记;最后签订补偿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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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