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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释义
    我国法律中没有非法同居的概念,没有结婚就同居的不是非法同居。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可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单方面解除,不需要去法院起诉,就算起诉了,法院也不会受理。
    一、婚前同居合法吗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是非法同居的话,那么婚前同居就不违法,但是这种关系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同居的双方都没有配偶,那么法律是不会干涉双方的同居行为的。但是如果同居双方或其中的一方已经有配偶,那么这种同居行为就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
    二、无结婚证有孩子能算事实婚姻吗
    无结婚证有小孩不算事实婚姻。目前我国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有小孩的,不是事实婚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需要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补办结婚登记。法律目前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这种婚姻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一旦两人发生财方面的纠纷,都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
    三、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
    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是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并主张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可以受理。如果单独向法院主张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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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3: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