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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证是否必须在当地民政局领取?
释义
    本文介绍了办结婚证的规定,需要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并且当事人需要共同前往。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分析
    办结婚证不可以去任意民政局登记,只能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当事人自愿缔结婚姻关系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机关如何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在申请登记时,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首先,当事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其次,对于内地居民,还需要提供有效的内地居民来往港澳通行证。此外,当事人需要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最后,对于双方离过婚的,登记机关还应对其进行询问。综上所述,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时,需要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申请书进行审查,并对离过婚的当事人进行询问。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结婚证时只能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当事人应共同前往。同时,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并发放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则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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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