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汽车、房产以及实际所有的其他财产进行控制,并单方使用; 又不能说明合理用途,该行为属于严重侵犯配偶享有的共同财产权益,构成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如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或起诉离婚,或者有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 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情形的,一方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具体分割时既要考虑一方过错,也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一、出了13万装修费离婚后如何判决 出了13万装修费,离婚后该如何判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判决;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在婚后出具的13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拥有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可以补偿给另外一方; 2、如果是婚前出具的13万的话,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可以按照实际价值补偿其中一方13万元,由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