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如果借款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或者是发生纠纷之后以协议方式约定了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债权人可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债权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的确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合同管辖法院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当事人用书面协议的方式选择了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比如选择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的,该协议有效,当事人可以依照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但是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违约诉讼如何确定 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法院是:1、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2、但当事人约定了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