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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收集医疗事故证据
释义
    发生医疗纠纷采取下列措施收集证据:
    1.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
    4.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
    一、在什么情况下会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二、有关医患纠纷的处理程序
    -
    医患纠纷的处理程序:
    1.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报告,其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医疗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医疗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了解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进行报告。
    2、对于发生医患纠纷时,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纠纷。
    3.是需要保存相关证据的:病例、医患双方应对救治工具共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实物由医院保管;需要检验的,应由双方共同指定具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尸检、患者死因不明或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4.其主管人员向患方告知处理意见。
    5.医院处理相关责任人。
    6.结案报告。如果家属不服从处理办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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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23:35:55